案发后,现场留下大量血迹被校方用石灰水清洗过。
被告人进入法庭
今年4月,云南民族大学呈贡雨花校区发生一起情杀案,一名大二男生被女友刺死。这起惨剧的背后,是一段畸形的恋情,表姐和表弟相爱,表姐为表弟多次怀孕堕胎。当表弟提出分手时,表姐捅死了表弟。昨天,昆明中院的法官到呈贡法院审理这起情杀案。法庭上,被告人并没有对自己行为进行太多的辩解,她只是流着泪表示想向亲舅舅(表弟的爸爸)道歉。
表姐校园内杀死表弟
今年4月5日晚上9点左右,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平川镇的杨如华(女,22岁)到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校区找其男友李建昌(男,20岁,大理州宾川县人,云南民族大学2008级物理与电子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当晚10点20分许,双方在学校食堂门口因感情纠葛发生争执,杨如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李建昌胸部,李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6日凌晨2点30分许,民警在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宿舍一幢地下室内将犯罪嫌疑人杨如华抓获,杨如华交代了犯罪事实。
杨如华的妈妈与死者李建昌的父亲是亲姐弟,两人是表姐弟。早在李建昌读高中时,他就住在杨如华家,两人渐生爱慕,成了恋人。两年前,李建昌考上了大学,而杨如华则在家务农。杨如华说:“我们相爱3年来,我有6次为他(李建昌)做人流,最近一次在今年3月18日。”
庭审现场
公诉方
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
下午两点,昆明中院的刑庭法官到呈贡县法院审判杀人凶手杨如华。在拘押室里,杨如华看上去非常娇小、弱不禁风的样子,脚上穿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很难想象她能杀死一个身高1.75米的男子。当审判长宣布开庭时,杨如华显得很冷静,但她却一直低着头。
公诉人说,今年4月5日晚,被告人杨如华因感情纠葛,用水果刀捅在男友李建昌胸部,致使受害人当场死亡,杨如华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审判长问:“被告人,你对公诉机关之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什么意见没有?”杨如华沉默了一会,并没有回答审判长的问话。审判长说:“你不回答,是默认吗?”杨如华的辩护人说:“对事实没有意见,但对案件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有意见,综合案件始末和情节,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公诉人当庭反驳:“我们起诉的罪名是准确的,被告人一刀杀死了被害人,她明知一刀捅在被害人胸部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