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一年前,患肾病综合症的榆树小伙儿张金德到长春打工。为了赚钱治病,他劳累过度,双肾坏死,发展成尿毒症。急需换肾的小伙子想到了被判死刑的父亲。父亲的肾能否给儿子第二次生命?单位的同事、律师、张家人全都行动起来。省司法厅相关人士解释:死刑犯给儿换肾,从法律层面讲,有困难。
本报讯围绕死刑犯捐肾,曾有一部复杂的电影《透析》。死刑犯捐器官,国内也曾有先例。但对于张金德而言,是否能用死刑犯父亲的肾救命,却并不简单。“省内没有类似案例!”律师称。
这几天,做过透析的张金德精神状态不错,有记者采访,小伙儿会一直坐着和大家聊天,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他说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就像做梦一样,“真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多的好心人来看我。”
张金德一直记得20日来看他的那个小伙子。他跟自己一样,也是一个病人。
“那天,准备去做透析,很难受,歪在床上休息。一个高个子男孩走到我床前,放下一些水果,说:‘你就是那个(患了)尿毒症的张金德吧。’”
“我俩开始聊天,他看上去很胖,他说,他了解一个男人生了病,必须依靠家人的感觉,很难受的。我才知道,他是白血病患者,今年才22岁。也许是两人都是病人的缘故吧,我俩聊得很投机。他说,看了新闻,一定要看看我,走的时候还告诉我,他的病情稳定多了,我的也一定会越来越好的,只要坚持,只要不放弃。”
这几天,张金德的母亲赵凤琴经常去找律师赵佳,咨询死刑犯父亲给儿子换肾的相关事宜。回到医院,母子俩聊起这个话题,小伙儿闷着不说话,她说了好一会儿,他才问:“我能去吗?我能见他吗?”赵凤琴摇摇头,“只有授权的人才能去会见。我们懂。”据了解,对于处于死刑复核阶段的张金德父亲,亲属没有探视权。
和张金德的父亲会面的事情,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特别重视。这几天,主任张嘉良一直在联络相关事宜。今天,他和赵佳律师一起去榆树,两个人共同会见张成,沟通为他儿子捐肾的事宜。
死刑犯捐献器官给近亲属,是否有成功的案例呢?赵佳律师手头也没有可以遵循的案例,律师们曾经做了很多调查,这方面的资料很少,“省内没有类似案例!”
2007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施行。该条例主要是规范能够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的行为,在条例第二章,专门对人体器官捐献者的条件和范围制订了细则。其中第八条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律师们表示:虽然死刑犯被剥夺了生命权利和政治权利,但其他的民事权利并未剥夺,有权处理自己的身体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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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捐器官数人获新生
《法制日报》:2005年3月28日晚,关押在濮阳市看守所的死刑犯王继辉得知18岁的高三学生张红伟突患肾衰竭的报道,申请捐肾。4月13日,王继辉的血型和抗原、抗体与张红伟的完全相同,基本具备肾脏移植的条件。该院决定为张红伟实施肾移植手术。然而,由于国内尚无二审期间死刑犯捐肾的先例,尽管术前工作准备就绪,但没有得到法院批准的死刑犯王继辉无法出监实施手术,原定于4月26日进行的手术不得不一拖再拖。
《南宁晚报》2009年6月26日报道,恩施建始县周文海因家庭变故,一怒之下将别人家两个小孩砍死。2007年3月,周文海被判处死刑。后来,周文海在狱中因为被身患尿毒症的女孩向银梅所感动,故而最终立下遗愿:捐赠自己的肾脏、肝脏、眼角膜。
经建始看守所经慎重研究,向上级部门请示后,同意了周文海捐献器官的要求。2007年10月11日,周文海在捐献器官的法律文书上签名。当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周文海的死刑核准令。至此,一场生命接力开始。周文海捐出的双肾、一个肝脏最终让两名尿毒症患者,一名肝癌患者重获新生。同时,周文海捐出的眼角膜,也让两人重获光明。(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