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男童,周军觉得这肯定是无可争议的,但猥亵儿童顶多被判5年。可是即便弄清楚这是强奸,他认为,那也不会改变什么,刑法上并没有将男男强奸认定为强奸罪。他已经不再考虑算不算强奸,他觉得自己的任务就是:“在现有的基础上,让这个人得到最大的惩处”。
“起诉他故意杀人罪吧,我还是有把握的,”周军说,“考虑当时的犯罪环境,间接故意杀人应该是可以成立的。”
“犯故意杀人罪能判他死刑吗?”关二林时刻盼望着徐潼洛早日接受极刑。
不过随后出现的情况让周军等人颇感意外。有人陆续去指证了徐潼洛。
“他可能糟蹋了七八个男娃,还有一个女娃,只是她家不愿意再说。”关二林的母亲说。
一个叫欢欢的9岁男孩和辉辉的经历有些相似,2010年11月6日,走在半道上的欢欢被徐潼洛跟上了,以找他帮忙翻窗户取钥匙为借口,徐潼洛把他拐到了城外一片空旷的田野,在给他吃完一块饼干后,看着四下无人,就把欢欢拖到了沟底一处废弃的窑洞。
欢欢讲述了后来的情景,徐潼洛从随身的手提袋里取出一根绳子,反绑住他的胳膊,并用矿泉水强行给他灌下三片“迷魂药”,随后自己便昏沉睡去。等到醒来,外面已是漆黑一片,他发现徐潼洛已经离开了,而自己只穿着一件秋衣,下身赤裸,袜子都不见了,于是惊恐地往外跑,摸索了半个多小时,天有些亮了,遇到路人才幸运获救。
几位受害者的描述与欢欢说的基本一致。实际上欢欢的事报警了,但没有立案,而其他受害者则全部选择了沉默。
“我们不想让孩子再受到伤害。”欢欢的家人什么也不想说,更没想过要上诉。出事之后,在浙江打工的欢欢父母闻讯回来探望,等儿子身体养好了,就出去赚钱了。
“他们没有这个意识,只要娃找到了就算了。”周军感到有些惋惜,如果这些家长不配合公安的调查,不提出上诉,到最后就连一个说法也没有,更不可能有赔偿。
“这些孩子遭遇的强奸犯罪,在最后的判决书里甚至可能连猥亵儿童罪都不会体现。”
而对于要不要立法确定男男强奸罪,周军认为那是立法者的事情,但他感到很遗憾:“强奸对男童肉体和心灵的伤害往往比成年妇女要严重得多。”
同性强奸的法律空白
辉辉是个特例,因为所有受到侵害的孩子中就他意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