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省人大组织的“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访谈会”上,省计生委副主任陈昭透露,我省拟通过立法来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解决我省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据了解,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全国偏高的七个省份之一,从2005年开始,虽然经过了五年综合治理,到2010年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降到了100:120.3(意味着出生100个女孩,相应的出生120个男孩),仍在高位运行。
对于性别比居高不下,陈昭分析说,这其中社会原因较为复杂。我省重男轻女和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需要男劳动力和养儿防老,使得一些人特别是农民在性别选择上偏好男性;此外,妇女在学习、就业等方面仍受到歧视;B超等先进技术手段容易鉴定胎儿性别。
我省目前主要通过群众自治来规范对性别的选择,而无相应的法规来规范和禁止;大家熟知的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是卫生部门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业内规定,对提出鉴别要求的市民并无强制性和相应的处罚规定,为此,省计生委建议省人大、省政府出台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管理办法,使之上升到法规的高度。(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