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61岁老汉谢邦顺一锄头要了同村村民谢某某的命。昨日上午,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谢邦顺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10年12月23日14时许,谢邦顺与同村村民谢某某因为田埂走向问题发生了争吵,并打了起来,后被村民拉开。回到家里的谢某某感到自己吃亏了,到谢邦顺家门前“讨说法”。恰巧被回家的谢邦顺看见了,正在气头上的谢邦顺回家拿了一把锄头,朝谢某某的后脑勺打了过去,致其倒地后当场死亡。第二天,谢邦顺经女儿劝说投案。
法庭上,谢邦顺辩解称没有杀人,是谢某某自己跌倒的。死者家人提出了24万余元的经济赔偿。对此,谢邦顺表示,“没有钱赔”,请法庭判他坐牢。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本文来源:中安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