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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残疾人生活补贴本月发放 每人每月不少于50元

2011-07-10 08:38:20 来源:

  本月起,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将正式开始发放,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将可获得不少于50元生活补贴。

  我省有残疾人249万,占到总人口的6.69%。如何做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一直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

  近年来,为了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我省先后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残疾人在城乡低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各个方面广泛受益。目前,全省残疾人城乡低保已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残疾人所实行的单独施保或增加标准,也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了必要的临时救助。

  昨日,记者从省残联了解到,惠及贫困残疾人的一项好制度出炉。经省政府同意,省残联、财政厅共同印发《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其中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一至三级贫困残疾人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可获得生活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每人全年不少于600元,且直接发放到人。

  根据意见规定,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将实行逐级审核审批程序,由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批。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残疾人协会承担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服务工作。

  同时,补贴所需资金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对半分担。今后,该项政策的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还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哪些人可以领取补贴?

  具有陕西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生活困难的各类贫困残疾人以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

  补贴按什么标准?

  为每名残疾人每月不低于5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直接发放到残疾人。已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或救助制度的市、县,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链接一二代残疾证怎么办理?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身份、残疾类别、等级的唯一合法证件。随着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民生方面的倾斜,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住房、补助等方面将获得更多实惠,而残疾人二代证是其享受这些新优惠政策的基本依据。

  二代证采用的是全国统一的电脑管理软件,是残疾人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但与公安部的户籍信息系统接轨,在全国可实现联网和查询,并且具有较高的防伪技术。

  办理残疾人二代证没有年龄等方面的限制,只要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可申办。申请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必须的材料,向所在社区或乡镇提出申请。

  链接二残疾等级怎么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6、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怎么领取?

  《意见》指出,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实行逐级审核审批程序,由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批。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残疾人协会承担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服务工作。

  个人申请

  申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须填写《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初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将申请人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或社区、居委会公开栏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在《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并在《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残联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县(市、区)残联审批

  县(市、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发给《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