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来制止无序混乱使用转基因
“转基因已进入到各个领域了,现在很难做到完全禁止了。虽然目前还不能断定它对人体有害,但是对它的使用必须进行规范。”李国祥称,“现在存在一些乱象,一些产品明明是含有转基因的,但却没有标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批准转基因粮食进入商业化生产,私自种植、加工和销售转基因粮食及加工制品的均属违法行为。
此次意见稿对转基因有明确规定: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首部粮食法意在规范对转基因技术的使用,而不是禁止。”李国祥分析说,从世界范围来看,转基因技术研发和应用是大势所趋,我们不能回避。但必须慎重,特别是对主要粮食作物。意见稿的主旨思想是要对转基因的使用进行规范,通过立法来制止对它的无序混乱使用。
知名三农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认为,粮食的商业化生产和研究是两个概念。转基因技术未来几十年可能是很有潜力的方向,通过国家一号文件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未来技术成型,不至于被专利封锁,可做技术储备。
郑风田进一步指出,全球目前对主粮的转基因安全有很大质疑,对商业化的转基因粮食有很大担心。我们有一些单位机构研究没进行多少,就开始匆忙商业化。这些转基因种子一旦被流传到市场上,可能会对粮食安全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为此,意见稿规定,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这一次专门对部分研究机构的行为设定底线,这个线不能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