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 王圣志)安徽省最近出台规定,对中小学教师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促进教育资源优化、均衡配置,并逐步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隶属关系,对新进教师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优化、均衡配置。
安徽省将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组织实行城区学校间、农村学区学校间的教师定期交流,推行城乡间教师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交流,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薄弱学校师资建设。
安徽省还规定,实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每届任期为3年-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予以交流。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