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进一步明确产品属性和费用分担机制。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财力和不同类型服务的特点,分别采取免费、低于成本定价或按成本收费等方式。对于涉及大多数人的最基础性服务,最好采取免费或个人少量分担(控制浪费)方式。对于需要个人和家庭分担费用的服务,应充分考虑个人支付能力,同步建立相应的减免或补助政策,避免逆向转移支付,确保中低收入群体受益。
——深化公共部门特别是事业单位改革,提高服务绩效。
公共部门特别是事业单位,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承担者。同时,其自身也不可避免有其特定利益诉求。因此,需要全面总结相关领域的经验教训,加快推进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和绩效。
第一,进一步强化分类改革和管理。事业单位服务领域繁多,类型复杂,差异性极大,不可能采取统一的组织管理模式。最近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分类对事业单位进行组织管理的改革思路,方向非常正确。但在操作过程中,仍需考虑教科文卫等不同领域差异以及同一领域内不同类型服务的差异,结合国际经验,进一步细化对事业单位的分类,选择差别化管理方式。
第二,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一方面,要完善评价机制,评价的核心是公共服务质量、国民福利改善程度。在此基础上,员工薪酬、福利等激励措施应更多与评价结果挂钩。另一方面,要强化约束。当前最关键的是要扭转鼓励事业单位创收、创收收入自行支配、将职工收入与服务收入挂钩等做法,在强化政府投入、调整相关补偿机制的同时,对公共部门的资产处置和剩余分配进行严格控制。
——立足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地动员民间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除了要在社会管理领域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外,还应该积极稳妥地动员民间和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就我国而言,民间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潜力很大,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可以形成有益的补充。
第一,积极鼓励民间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在不少公共服务领域,民间和社会资本都有意愿、有能力参与,应积极鼓励,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服务格局,满足不同层次需求,促进民间和社会力量与公共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同时,也必须考虑不同公共服务领域的内在规律,合理确定民间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
第二,明确区分营利和非营利机构,采取差别化管理方式。从国际经验看,民间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有不同目标和方式,在管理方面也必须实施差别化政策。对于营利机构,应按照企业模式进行管理,照章纳税。对于非营利机构,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原则,一方面,依据公益性原则,在税收、土地、委托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也要依法控制非营利机构的资产处置和剩余分配。此外,还要充分认识到民间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局限性。从国际经验看,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还没有民间和社会力量成为主导的先例。
——加快推进影响长期发展的特殊领域政策调整。
第一,尽快调整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针对过大的人口压力,我国实施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快速下降。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我国的生育水平远低于1.8的官方公布水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按户籍人口计算则出现了低于1的超低水平。各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均显示,我国生育水平已经明显低于2.1的更替水平。同时,按照国际经验,城市化、工业化和受教育水平提高等因素还会进一步加剧这一趋势。人口红利加速消失、老龄化加速以及未来可能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将成为新的重大挑战。鉴于这种现实,建议尽快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可考虑全面放开二胎。否则,越晚越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