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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今起报名

2012-08-28 10:24:09 来源:

  我省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今年的报名时间是8月28日零时至30日24时,报考人员可通过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笔试于9月15日、16日在西安统一进行。提醒打算报考的人员切莫错失良机。

  符合条件的陕西生源、兵源均可报考

  据了解,这次招考的范围对象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常住户口在陕西省;陕西生源;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陕西省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及陕西兵源,且常住户口在陕西的退役士兵。对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其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hsi) 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要求不符的其他证书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报考职位不同年龄规定有区别

  对于报考年龄的规定要求在18周岁以上。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面向退役士兵的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7日至1994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1994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8月27日至1994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退役士兵可根据学历层次报考相应职位

  退役士兵中,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或中专学历的人员,可报考专科培养层次职位;具有非公安类、司法类、法律类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可报考专科培养层次职位,也可报考专升本培养层次职位;具有公安类、司法类、法律类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只能报专升本培养层次职位;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具有法律类专业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法硕培养层次的职位。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学生退役后报考基层政法招录定向培养职位的,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

  职位开考比例不足被取消可改报

  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时间:9月2日10:00至16:00。9月2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因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时,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已被取消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按规定缩减招考计划的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广大考生勿轻信有关出版物和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