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污染、群众受损、政府买单,以往一些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因污染企业无力支付或故意推脱,难免陷入这样的尴尬。昨日,我省启动高环境风险行业“环强险”试点,594家企业首批列入。参保后,这些企业突发意外事故致环境污染,受害人将从保险公司获取赔偿。
意义有利于及时补偿受害者
“按照环保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有十多个省区市开展试点工作。”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说,我省首批确定594家企业试点,其中西安105家,包括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利君精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
企业投保后,在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保险公司及时提供资金垫付用于社会物资的调配与施救。这将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按计划,这594家企业应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投保。今后还将适时推出新的试点企业名单。各设区市可在此名单基础上,根据实际确定本市试点企业。
范围造纸、制药、建材等行业
据了解,涉及重金属的企业;石油、天然气、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产、经营(未设置仓储的除外)、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运输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场);化工、冶金、制药、造纸、印染、酿造、建材、火力发电等企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处于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染企业;曾经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都属于“环强险”实施范围。
同时鼓励上述范围外的单位积极参保。
赔偿50万以下3个工作日赔付
投保企业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环境污染损害,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包括第三方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为了抢救第三方的生命或财产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为控制污染物扩散,或者清理污染物而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清污费用;投保企业为妥善处置所需的诉讼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
保险公司在投保企业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后,50万元以下的赔偿金额,在3个工作日内赔付;对估损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5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在估损金额的50%以内进行预付。
限额9档可选最高可赔6000万
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共设100万元、200万元至6000万元等9档。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全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的50%,其中:人员死亡、伤残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参保企业可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选择相应责任赔偿限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各档基准值均不超过2.3%。也就是如果选择100万的赔偿限额,需要缴纳2.3万元保险费。
此外,省环保厅、陕西保监局将组织有关方面,建立由财政、相关保险机构、试点企业等共同出资的陕西省环境污染损害专项赔偿基金,专门用于对超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予保障的损害责任。
企业在投保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保险公司给予下浮保险费率的优惠,每年最大不超过10%,累计优惠不超过30%。对未按规定和未按整改意见做好环境污染防范工作,且投保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保险公司可将保险费率上浮,最大不超过20%。
惩罚 应保不保不发排污许可证
各级环保部门将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试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对试点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给予一定补贴。还会将试点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鼓励给予优先放贷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