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你的平均工资是多少?有没有达到平均工资水平呢?近日,省统计局公布了去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非私营43073元,私营22753元,非私营比私营高出近一倍(二者比为1.89倍)。
省统计局有关人员介绍,此次统计的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全省共调查5.8万家,涉及就业人员411万人。
而在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调查中,调查的7280家单位约占全省9.48万家私营单位的7.7%。
部分省份就业人员2012年平均工资
省份 非私营单位 私营单位
广东 50278元 31920元
安徽 44601元 27601元
新疆 44576元 29486元
重庆 44498元 31035元
山西 44236元 23452元
四川 43110元 25912元
湖南 40028元 24396元
河北 38658元 25158元
江西 38512元 23506元
吉林 38407元 21970元
>>分析
为何会觉得“被增长”?
统计的是税前工资 包括被扣的所得税等
针对每年平均工资出来后,很多人感觉自己没有那么高,会产生“被增长”的感觉,相关人员解释,人们一般看的是最后拿到手的工资,而统计时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西部网 记者 周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