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4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陕西省各检察机关重点查办选人用人、行政审批、执法司法等方面的腐败,深入查办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金融证券、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12年元月至今,全省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94件2321人,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1件484人。
2012年元月至今共查贪污贿赂大案699件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英杰介绍, 2012年元月以来,全省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94件2321人,其中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03件183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亿余元;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1件484人,为国家挽回损失1558.29万元。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检察院主要通过突出办案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开展专项活动,服务保障民生;坚持惩防并举,预防职务犯罪等方式,突出查办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的贪污贿赂犯罪等案件,坚决惩治选人用人、行政审批、执法司法等方面的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深入查办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金融证券、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查处贪污贿赂大案699件,占立案总数的53.6%,要案81人。查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5件,要案8件23人。
截止2012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8件33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8件。2012年元月以来,共查办涉及注水肉、瘦肉精、伪劣食品等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10件21人,为维护本地食品安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三是积极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今年1—5月,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226件299人。其中贪污案件142件,受贿58件,行贿7件,挪用公款19件。
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均可举报
今年6月24日至28日,主题为“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的全国第十五个“举报宣传周”开展,按照最高检察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陕西省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将于2013年6月24日正式启动。宣传活动包括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做客有关网站与网民交流、在西安市城区繁华路口进行定点宣传、赴相关单位走访、座谈等多种活动形式宣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及有关保护、奖励举报人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目前采取线索统一归口,严格线索分流,奖励举报人员等方式开展举报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均确定了专人负责举报线索的受理、登记和管理,各级院检察长、其他部门或检察人员接收的线索,均及时移送本院举报中心统一按规定程序审查处理。各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由院领导、举报中心和自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举报线索评估小组,对举报线索进行评估分流。
在保护举报人方面,检察机关设立专门的举报接待场所,堵塞管理漏洞,防止信息泄露,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为群众安全举报提供保障。举报中心规定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授权或者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不得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受理网上举报时,处理举报线索的计算机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防止举报人信息泄露。在加强保护举报人工作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各级检察机关也加大了对举报人的奖励工作力度,2012年以来共奖励举报979件,激发了群众举报热情。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陈涛说,近年来,市民举报的案件类型主要还是贪污贿赂,占总案的70%左右。从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以来,陕西省发放的最高奖额暂未突破万元。举报宣传周期间,广大群众可采用来信来访以及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提供有价值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