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近日要求,对无证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具备条件的可颁发办学许可证,而不是“一刀切”关停。同时还提出,对无证园发布拟关停通知书应提前6个月,并做好学生分流,以减少学生及家长的损失。
对无证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也不是“一刀切”关停,而是根据条件实行分类管理。对已经符合办园基本标准的无证园,要督促举办者尽快申请办学许可证;对办园规模、办园条件与基本办园标准差距较小的,要进行积极扶持,督促举办者加大投入,积极整改,待达到基本办园标准后可予颁发办学许可证;对规模条件适中、没有安全隐患的无证园、无证教育培训机构,要限期整改,指导其进行资源合并、整合,力争早日达到办园标准;对规模小、条件差,办学行为不规范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关停,同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定期发布无证办学预警信息,必要时果断采取措施,移交公安或综治等部门强制取缔。对无证园、无证培训机构发布拟关停通知书应提前6个月,并做好学生分流工作,以减少学生及家长的损失。(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