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陕西省物价局公布“陕西省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公路客运价格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此次确定的车型运价为最高限价,运输企业可在不突破限价的情况下自主确定价格。9月26日上午,省物价局将组织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完善方案后将上报省政府待批。
现行运价
车型运价+燃油附加费
我省公路客运目前形成了以公司化经营为主的模式。截至2011年底,我省有客运企业262家,营运车辆18285辆,驾驶员42899人,乘务员23657人,年客运量约10.1亿人次。
我省现行的公路客运价格是2005年制定的,客运价格由车型运价和燃油附加费构成。计费公式为:计程旅客票价=[计程旅客运价×(1+2%)+客运附加费+承运人责任保险费]×旅客乘车里程+车辆通行费÷(核定座位×70%)。
调整方案
调整限省内不包括农村班线
本次拟调整的定价原则是:按照保本微利,合理负担运价水平与同类省市基本相当的原则,我省拟定了除农村道路客运外的班车客运车型运价。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一是改革公路客运价格的管理形式,将公路客运价格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即此次确定的车型运价为最高限价,运输企业在不突破此水平的情况下自主确定价格。
二是下放农村班线车型运价管理权限,农村道路客运实行政府定价,由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三是调整燃油附加费政策,将现行以2006年3月25日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为基础,油价每吨上涨500元为一个价区,按营运里程100公里(不足100公里按100公里计算)每票收取燃油附加费0.50元,依此类推的办法,调整为以2011年10月9日我省公布的0#柴油最高零售价8395元/吨作为基数价格,油价每吨上涨500元为一个价区,将燃油附加费计费里程和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公里0.005元。
四是简化运价分类,按车辆技术参数和乘坐舒适度,将现行大型客车5个等级、中型客车四个等级、小型客车四个等级共13个运价分类简化为普通级、中级、高一级、高二级和高三级5个分类。具体指导价格见“陕西省道路班车客运车型运价调整方案表”。
方案释疑
为何改为政府指导价确定最高限价
近年来,我省高速路、省道和地方道路以及通村道路的公路网已经相当发达,客运车辆升级较快,客运普通级车辆基本淘汰,现在运行车辆都在中级以上。同时,乘客要求高档化、多元化趋势明显,线路细化加快,致使重叠路段增多,同一路段上运行的车辆构成复杂,竞争加剧。为了适应客运市场这些变化,调动客运企业的积极性,发挥公路客运的优势,我省尝试进行改革。
我省还将出台配套实施方案,继续实行公路客运燃油费政策,并按新的计费标准征收。同时,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于私自抬高运价者,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建立与公路客运行业管理相适应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为何调整
8年未调价跨省票价不对等
目前我省的公路客运价格是省物价局、省交通厅2005年确定的。8年来客运市场、公路客运成本、车辆舒适度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为适应客运市场的变化,同时与邻省运价衔接对等,我省拟对客运价格进行调整。陕西省物价局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成本审核结论显示:2011年全省公路客运八个车型平均单车定价成本为每人每公里0.246元。
一位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人员表示,目前我省客运价格在全国算下等水平,连中下都算不上。“有些省份是2007年调过,有些在2009年调过,2011年也有省份调价。”他表示,一些省份的客运价格平均水平比我省要高出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