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包括新《旅游法》出台、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将大幅下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实施,涉及旅游、食品、汽车、家电等多个民生方面。
新《旅游法》出台 明确禁止强迫购物
内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解读:新《旅游法》对多年来旅游市场饱受诟病的焦点进行规定,内容涉及“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参加自费项目、导游无薪酬收回扣、景区门票随意涨价、旅游者“投诉无门”、旅游途中的不文明行为等方面。同时,《旅游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规定了旅游者的八项权利;二是对旅游合同提出规范性要求;三是规范零负团费问题;四是加强了景区管理规范;五是加强了旅游安全保障;六是做出了惩罚性赔偿规定;七是规定了多主体的救助和保护责任。
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将大幅下调
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因私护照费、公证费、商标注册收费以及部分考试考务费等共计14个部门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都将大幅下调。
解读:本次收费标准调整以贯彻落实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涉及全国14个部门20个收费项目。陕西省物价局结合实际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补充,对于降低有关考试考务费标准的,相应降低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这涉及六个部门: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卫生部门;四、农业部门;五、审计部门;六、知识产权部门。
《陕西水土保持条例》出台 强化监管职责
内容:《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已于2013年7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先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解读:《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具有三个突出亮点。一是强化了政府和部门的水土保持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二是强化了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了县级以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手段。坚持谁开发利用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完善并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