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二手房交易稀里糊涂交了一堆钱,到底这些钱该不该交?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涉及哪些费用?这些钱老百姓免不了在生活中要遇到,但收费依据又涉及政府有关部门的40余个文件,老百姓很难一一了解。
近日,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交易税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所有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统一在一个文件中再次公布,让群众能够清清楚楚了解自己该交什么钱,不该交什么钱。
税费项目、标准及依据须在醒目位置公示
通知公布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应该由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分别涉及购买新建商品房缴纳的税费、二手房交易缴纳的税费、房屋租赁手续费项目、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等(详见表格),并要求涉及收费项目的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有群众反映,房地产市场交易中还存在一些搭车收费的现象。”省物价局和省住建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均提到,比如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但现实中仍存在违规收取上述费用的问题。
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拒不纠正将被严肃处理
结合此次文件下发,三部门将对全省从事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的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各类税费征收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规范。11月30日前,各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自查自纠。12月10日前,各市、县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并建立台账,注意执行税费政策的时效性,一般不追溯政策出台前发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整顿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12月20日后,三部门将对各地整顿规范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项目,对个别企业、单位拒不纠正或纠正不及时的将公开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物价部门监督举报电话:12358。税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12366。(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