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将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具体执行时间待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确定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了解到,陕西省已就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作了人口测算、措施应对等相关调研准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后即时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陕西省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全省人口出生率由20世纪80年代的20‰以上下降到10‰左右,累计少生人口1200万,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时期。经过测算统计,我省目前有单独夫妇43.3万对,其中已生育一孩的11.4万对,预计每年全省还会新增5万对单独夫妇。省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结果表明,城乡育龄妇女希望生二胎的占76.13%。综合分析研判,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预计2014-2018年全省平均每年多出生人口4万左右,出生人口增加约10%、出生率增加约1‰。
娄勤俭省长在常务会议上强调,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没有改变,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只是国家出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考虑作出的调整,并不是生育政策放开了、计划生育放松了。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宣传引导、政策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应对准备,确保“单独二孩”政策有序落实。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会出现一些新问题,一是符合条件的夫妇可能扎堆生育,二是很多高龄产妇面临安全孕育分娩危险,三是给教育、卫生医疗、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资源带来新的压力,四是相关政策需要及时调整完善,五是违法生育可能增多。
为此,省政府一方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作出相关决议,并建议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另一方面,也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引导群众科学生育、优生优育的同时,加大对教育、卫生医疗、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提升服务能力,特别是要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增加儿科和妇产科床位,建设一批危重产妇急救中心,推进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以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