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4日发布消息称,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张志南利用担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公司经营、用地审批、获取补助、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张志南在担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财政资金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张志南生于1960年10月,福建龙岩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今年4月12日,官方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9月30日,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张志南被指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关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大搞权钱交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