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8月18日电 (张旭)重庆市交通局18日发布消息称,从2021年8月20日0时起,重庆渝中、江北、渝北、南岸、沙坪坝、九龙坡、北碚、巴南、大渡口9区以外市管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将由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负责调整为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
自此,重庆市管航道的行政执法工作将全部由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
职责调整后,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涉及航道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理等执法职能。
图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为船员送去防疫物资。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 摄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增设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和四大队,具体承担重庆渝中、江北、渝北、南岸、沙坪坝、九龙坡、北碚、巴南、大渡口9区以外市管航道行政执法工作。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大队部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路73号,负责合川区嘉陵江草街至河水湾85公里、渠江嘴至丹溪口74公里、涪江鸭嘴至下麻柳沟67公里、小安溪河口至段家塘22公里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铜梁区小安溪郭滩寺至双石铁路桥108公里、琼江河口至高肯32公里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四大队大队部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37号,负责乌江河口至龚滩188公里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