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因违反《安全生产法》 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被处罚

2022-02-28 10:49: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2月28日电(任靖)近期,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一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典型案例,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案例1

  2021年9月16日,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会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对芜湖市某钢铁有限公司以明查暗访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华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教育培训计划;3.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且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岗,对公司疏于安全管理。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繁昌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华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2

  2021年9月23日,吉林省辽源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吉林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金某南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教育培训计划;3.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没有针对高温熔融金属、深井铸造等部分环节开展风险辨识,并明确相应的管控措施;5.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没有结合车间、班组实际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演练。

  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辽源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金某南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3

  2021年 10月 21日,江苏省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联合盱眙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淮安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万某红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淮安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万某红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4

  2021年9月6日,四川省绵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专家在安州高新区开展“创安2021”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检查方案对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黄某业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未按照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的制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合,厂区内张贴的操作规程不规范,无劳动保护、风险辨识及应急处置等内容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绵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黄某业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5

  2021年9月28日,甘肃省临夏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甘肃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5.未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临夏州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6

  2021 年 9 月 7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克拉玛依某油田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熊某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3.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熊某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应急管理部表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承担起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完)

  • 相关阅读
  • 大地回声 总书记两会上关心的10件民生“小事” | “努力让水更清、景更美” ——探访内蒙古自治区乌梁素海

      “乌梁素海我作过多次批示。现在看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还要久久为功。”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二月,乌梁素海的冰面还没有消融。然而,春...

    时间:02-28
  • 春风送暖,一批新规3月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题:春风送暖,一批新规3月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白阳  吹面不寒杨柳风,一批3月起开始施行的法律,为我们带来春天的暖意。医师合法权益再添法律保障、禁止通过算法实施不正当竞争、加强对...

    时间:02-28
  • 检察机关对246件刑事错案开展检察环节追责

      记者2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按照“应追尽追、从严处理”的原则,不护短、不遮丑,重点对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无罪的246件刑事错案开展检察环节追责工作,其中,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

    时间:02-28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王宏接受审查调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

    时间:02-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1号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1号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1号  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22年1月23日...

    时间:02-28
  •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

    时间:02-28
  • 外交部:中方已向120多个国家供应超过21亿剂新冠疫苗

      外交部:中方已向120多个国家供应超过21亿剂新冠疫苗  2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25日,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以视频方式出席联合国大会新冠疫苗高级别会议。外交部能否进一步介绍...

    时间:02-28
  • 美声称中国知情却不劝阻俄罗斯 中方驳斥:美捏造不实信息

      中新网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28日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据报道,美国不具名高官称,去年12月以来,美方6次在美中外长会谈等高层对话中指出俄正准备袭击乌克兰,恳请中方...

    时间:02-28
  • 外交部:中方将积极参与人权理事会各项议题的讨论

      2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你刚才发布了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将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高级别会议发表视频致辞的消息。请问中方有何考虑?对人权理事会工作有何期待?  汪文斌表示,当...

    时间:02-28
  • 中方:将一如既往支持尼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

      中新网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黄钰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28日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据报道,2月27日尼泊尔议会批准尼同美国“千年挑战计划”协议(MCC),并发布“解释性声明”,强调尼宪法效...

    时间:02-28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