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2月15日电(记者徐思钰、高敬)正在进行的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5日通报典型案例,指出天津宁河、蓟州等区部分湿地未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问题多发,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不严不实。
督察组发现,天津部分湿地保护缺位。宁河区桥北街道震新村湿地内倾倒有建筑垃圾,并混有除尘布袋等工业固体废物,侵占面积约6亩。湿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4.6倍、1.7倍。宁河区天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将约21亩湿地排干,用于建设厂房和物料堆场。场地内露天堆存大量废旧栏杆等物料,因除锈喷漆作业,地面已被染成黄色。蓟州区张毕庄村南侧一处湿地堆填大量建筑垃圾,填埋量约7.2万立方米,侵占湿地13.5亩。
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问题多发。今年9月,督察组暗查发现,在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曾口河附近,有施工单位违规占用和破坏滩涂作为设备堆场,还将约2800立方米建筑垃圾倾倒在附近坑塘。宁河区俵口镇设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生活垃圾中转场环境管理混乱,场内生活垃圾露天堆存,场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11月督察发现,上述保护区缓冲区内的北淮淀镇乐善庄村一处洼地被建筑垃圾填平,其南侧还有一条近200米的垃圾带,两处共堆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600余立方米。蓟州区渔阳镇在中上元古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堆存建筑垃圾,倾倒厨余垃圾残液。
督察发现,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不严不实。蓟州区相关规划明确,西五百户白云岩矿修复工作应于2025年完成,自2022年启动修复工程招标后,却一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2024年,蓟州区重新编制相关方案,明确对12公顷废弃矿山平台进行修复,但仅仅设置围栏和警示牌,于今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11月督察发现,该矿区采矿作业面大面积岩石裸露,无任何生态恢复迹象。
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