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停车场收费行为,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城市交通流量,提高公共停车场泊位利用率,改变静态停车状况,市物价局会同市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研究制定了《大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昨日,市物价局发布了该调整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在11月5日前对该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这是我市首次以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制定公共收费政策。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停车场收费和管理问题也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我市以往围绕停车场收费管理的规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占道停车管理问题一直没有理顺,其收费标准多年以来一直未调整,收费比较混乱;现行的收费政策,没有反映出城市停车供需的紧张状况,繁华地区停车泊位低效配置,静态停车占据了有效的停车资源;现行收费标准主要是依据经营和管理成本,往往地下收费高于地上,路外高于路内,不利于引导车辆合理停放,使占道现象比较严重。
今年是市政府确定的交通综合整治年,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是整治工作重要内容之一。今年3月,我市对停车场进行了全面调查,5月形成调整方案初稿,先后多方征求意见,并与部分停车场经营者、物业企业和消费者进行座谈,经过多次修改后,确定了《大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此次我市首次采用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取代以往举行听证会的方式,其目的是提升制定公共收费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方案更符合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调整方案的最大特点是,提出了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和停车资源的新理念。方案适用范围为市内四区和高新区依法设立的机动车停车场,涵盖了占道、露天、室内、专业配套、封闭住宅小区、旅游景点及各类市场等类型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其他区域”的原则,实行差别定价。
市物价局提示,市民如对调整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5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