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有专家表示,条例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方面的规定,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设置了一个“高压线”,增强了条例的威慑力。
条例规定了将被处罚的六大情形,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超出规定的项目或者标准提供后勤服务的”也列入处罚情形。而这些情形中情节严重的,将被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超预算、超标准开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或者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
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的;
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擅自租用办公用房的;
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或者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或者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其他单位车辆,或者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的;
超出规定的项目或者标准提供后勤服务的;
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的。
■增删的部分条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解读
立法为三公经费消肿
当国家有关部门还为何时出台文件禁止公务接待食用鱼翅而“纠结”时,浙江省温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文件指出,“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各类进口酒以及高档香烟”。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要花的是国家的公款,就都应该公开支出,接受百姓监督。
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是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的关键环节。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用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
有专家表示,用科学的标准筛掉不该支出项目和费用,遏制日益膨胀的行政开支,才能有效地让“三公经费”“消肿”。
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接受的捐赠车辆或者配备的越野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公务用车,由本级政府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收回和处理。
向“买贵不买对”说不
“花公家的钱,不差钱”“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等铺张浪费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为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
“有效地利用政府内部和外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改进政府治理,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事实上,为降低采购成本,增强透明度,一些省份已经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向采购潜规则说“不”。
汪玉凯表示,通过政府网上采购,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同时,随着政府管理技术手段的变化,还可以避免大量的有形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浪费。
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不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要为“文山会海”瘦身
提及“文山会海”,有关专家直言,这种现象导致一些干部疲于应付各种会议,难以做到静下心来谋大事,沉下身来抓实事,破坏了干群关系,损坏了政府形象,耗费了精力和时间,更增加了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