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对外征求行政单位设施配置标准修改意见
拟降低小车、电脑标准 提高部分办公家具标准
广州市财政局网站正在对新修订的《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新《配置标准》)进行公示,新《配置标准》拟降低小车、电脑等配制标准,但办公装修标准则拟上调,其中拟规定小轿车排气量控制在1.8(含1.8)升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笔记本电脑价格上限拟调低为8000元。但标准公布后依然被诟病标准过高。
新标准:
处级办公家具10000元/人
广州市财政局网站日前挂出《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表示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资〔2007〕104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穗财资〔2008〕182号)分别于2007年7月和2008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其中《处置办法》将于2012年7月1日到期,《配置标准》有些标准不能适应实际工作要求需要调整,为此进行修订完善。
记者对比发现,征求意见稿上的设置标准比2008年的旧标准有较大调整。其中装修标准有所提高,小车、电脑则有所降低。
比如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外墙装修标准从150元/平方米提高到280元/平方米;大堂、对外服务大厅、卫生间内部装修标准从1500元/平方米提高到2000元/平方米。
办公室家具配置标准也有提高或者持平,其中处级领导办公家具价格上限从8000元/人提高到10000元/人;科级(含)以下干部价格上限从3000元/人提高到5000元/人。局级领导办公室价格上限持平,为18000元/间。会议室家具最高价格也从500元/平方米提高到800元/平方米;接待室家具的最高价格从800元/平方米提高到1000元/平方米。
新标准:
小轿车排量在1.8升以下
小汽车配备标准更加细化,对小轿车、面包车、商务车和越野车四类车都有价格上限规定,取消了旧标准中“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和“副部长级、副省长级干部”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小轿车排气量控制在1.8(含1.8)升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面包车价格18万元以内;各行政单位经小汽车定编办等部门专项审批后可购置商务车,排气量控制在2.4(含2.4)升以下、价格24万元以内(含购置税与上牌费)。旧标准中,其他公务用车价格上限在25万元/辆,排气量控制在2.0升(含)。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各行政单位原则上不配置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经小汽车定编办等部门专项审批后可购置国产越野车。
电脑最高限价也有所降低,台式电脑价格上限从8000元/台降低到6000元/台,笔记本电脑(包括平板电脑)从10000元/台降低到8000元/台,可按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60%配置。
全市47个单位公开“三公”支出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截至目前108个预算单位已经有47个公开了本部门201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市财政局表示会督促尚未公开“三公”情况的部门预算单位。
广州市财政局指出,从2011年1月6日起对一般公务用车统一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轿车。广州市严格执行上述公务用车购置标准,并按法定程序安排预算,不存在安排超编车辆的情况。
焦点一:装修标准提升
答:人工和材料提升
广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有关装修标准是按照相应的建筑规范配置的,随着人工和材料提升,装修价格也在提高。而电器和汽车的售价则有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