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  »  汽车资讯

汽车行业投诉攀升 六大问题最令消费者不满

汽车行业投诉攀升 六大问题最令消费者不满

2013-03-13 11:26:50

  案例二:去年,消费者李先生在我市一家4S店购买汽车。在商家的强制要求下,李先生购买了其提供的保险。然而,当李先生买了其中的交强险和三责险之后,商家又强迫其购买车损险。李先生无奈,向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进行了申诉。最终,由消费者自行选择了所需保险。

  点评: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2012年处理的与汽车相关的案件中,该类申诉也占了较大比例。该类申诉主要反映在消费者买车后,被告知必须在汽车销售商处购买交强险或者全险,否则就不提供车辆或加价提供车辆。商家的这类行为已涉嫌强制消费。

  问题五:

  换车、退车难实现

  案例:去年,张先生从一家4S店购买了新车,购车合同中注明其购买的是“1.2升幸福版”。然而,4S店在实际交付时,张先生却发现提到的车为“1.2升理想版”。当张先生要求4S店换车时,商家竟以“出售后的汽车不予更换、退货”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

  点评:在该类申诉中,很多消费者刚购买的车辆就发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则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大故障,导致车辆无法继续使用,或者故障经过多次维修无法排除。但是,由于国家汽车“三包”政策今年10月1日才开始实施,造成了消费者退车、换车困难。

  问题六:

  销售宣传不切实际

  案例:去年上半年,王女士在我市一家4S店选购汽车。店内销售人员告诉王女士,其一款小型轿车采用的是全铝发动机技术,与当前大多数同价位的家用轿车相比,该款车油耗更低,而且更加耐用。然而,当王女士把车提回家,却发现该车的发动机实际上就是普通的铸铁发动机。王女士找到该4S店要求退车,却遭到拒绝。

  点评:目前,消费者对汽车的选购、维修和维护,主要还是依据厂家或4S店的宣传介绍。然而,当前一些汽车销售企业对车辆的车况性宣传与实际不符,令消费者非常不满。其中,较为突出的主要是油耗、保养问题。很多汽车的理论油耗与实际油耗相差很大;有的经营者并未如实告知车主正确的保养周期、里程等,造成消费者养护车辆成本增加。

  部门声音:

  企业应全面提升诚信经营意识

  针对我市汽车行业经营与售后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近日,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汽车行业消保维权座谈会议,全市10余户汽车经销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工商部门在会上对全市企业行业提出了三点行政建议:

  ——企业要全面提升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的意识。诚实守信是每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广大消费者对企业经营者的最大期望。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持续发展,就必须有社会所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要塑造企业诚信形象,就要严把质量关,向市场提供“零缺陷”的产品。以前卖车依靠前台销售,那么现在卖车,主要是靠售后服务了。售后服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品牌和客户满意度,而口碑又会对车市销售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倡议有条件的汽车4S店先试行部分汽车“三包”规定的详细措施。据了解,2012年6月1日,北京市已经正式对外公布了汽车“三包”实施细则,对“三包”的实施标准、流程及理赔费用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工商部门建议,石家庄的有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能够提前试行汽车三包规定。

  ——建议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交付之日起算。“三包”规定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而实际购车时,经常是先付款后取车,甚至有些办理完购买手续之后,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拿到车。因此,工商部门建议企业,凡是能够当日销售、当日交付的“三包”期和有效期,自开票之日起计算;企业确有困难或消费者要求迟延交付的,可以按双方协商时间交付,“三包”期和有效期自交付之日起算。无论当日交付还是择日交付,企业要在发票上注明交付日期,否则无法充分保证“三包”期内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