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  »  行车安全

夏季车辆安全行驶高速公路注意事项

夏季车辆安全行驶高速公路注意事项

2011-07-07 09:49:36

  本网讯 首先,要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和交通信息;检查所驾车辆的技术状况;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后视镜等设备是否正常;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停车显示器材,配备灭火器;安排好行车计划,长时间连续高速行车、疲劳驾驶是危险的,要制订有适当休息的行车计划。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其次,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该向后续车辆发出危险信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司机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在肇事车后10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立即通过紧急电话报告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监控室,简要叙述以下内容:事故地点、时间、状态(碰撞、翻车、燃烧等)、规模及人员伤亡情况。与此同时,其他人员应该采取措施,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如有需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的伤员,可向过往车辆发出求救信号,但不能试图强行拦截车辆求助或自行在行车道上抢救伤者。

  第三,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等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在车身后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引起后续车辆驾驶员的充分注意。在行车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等车道上,因故障不能行驶时,应迅速用就近的紧急电话或其他通信设备呼叫清障车和报告交警,尽快将车辆移离高速公路。如有可能,可挂一档或二档,使用电池带动发动机,将车移动到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上。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人员要离开汽车,站到护栏以外的路肩上或其他安全地带避险。需要清除滚落、飞散在高速公路上的货物时,要使用紧急电话请求有关部门协助清理。(薛丹江)

  •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