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风采  »  关注动态  »  外界动态

境外机构提供银行卡清算服务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境外机构提供银行卡清算服务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2015-04-22 13:4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2日电 中国政府网今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要求,在中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必须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境外机构为中国境内主体提供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决定》指出,境外机构仅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的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原则上无需在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但应当就业务开展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遵循相关业务管理要求。

  此外,外国投资者并购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

  《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