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要建立老龄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养老专用经费逐年增加,同时采取增加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捐助、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加大资金投入,以适应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张凤宝呼吁。
陈吉学认为,应当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广泛调动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发展多元化为老龄服务事业。
曹书杰建议,通过制定法规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充分调动社会资金的加入,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事业的发展,为老年人的福利事业增添力量。
针对现有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已不适应老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的状况,张凤宝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紧制定涉及老年人的政策制度。
曹书杰则建议,国务院应尽快制定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法规,使我国老年人在医疗、生活等方面以及相应的合法权益通过立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