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草案则修改相关规定,将其中“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20年有期徒刑”。
李适时指出,现实生活中,有的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较短,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难以起到惩戒作用。为此,“我国应当严格限制减刑。”
此外,根据现行刑法,对累犯以及因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爆炸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根据新的情况,修正案草案对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并根据悔改表现等因素放宽了假释条件。据新华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