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来自沪上市、区、镇的三级人大代表就广受关注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容进行立法座谈,提出修改建议。代表们从安检、逃票处罚、高峰错时票价等多个角度提出意见,市交港局有关负责人现场回应说,上海可以进一步研究轨交错时收费来调节客流。
《条例(修订草案)》中对携带折叠式自行车乘车和使用滑板、溜冰鞋也做出了禁止。按照市人大的安排,市民在7月5日前可反馈立法建议。
“请教一下,国外像伦敦、巴黎、纽约等,实行(地铁)错时收费,上海能不能也错时收费:高峰时候是一个价格,非高峰时候是另外一个价格。这是不是上海轨道交通在技术上能做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昨天向市交港局副局长周淮发问。
对此,周淮回应说,错时收费在技术上没有问题。错时收费也就是分段收费,上海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之前也有提过相关建议,那么现在要实施分段收费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怎么分段好,现在最拥挤的是早高峰。
“而分段收费的基本原理,就是越是高峰的时候票价越贵,但是偏偏我们很难在早高峰再加价,我们是通勤客流。”周淮指出。但同时他也表示,错时收费是可以研究的,像澳大利亚就有城市是7点以前降低地铁票价,对于上海确实可以进一步研究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客流。
代表建议一
安检不能“走过场”应更强硬
“我现在觉得,轨道交通的安检员有点像‘机器人’。”闵行区人大代表钱天信昨天在座谈会上表示,之所以说像“机器人”,是因为现在安检员都只是在做一个示意安检的手势,有时候甚至连手上拿的安检仪都不用。
在钱天信代表看来,这样的安检设置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安检员的定位应该明确,不要让人员的设置不能发挥应有的职能。
市人大代表程维明也表示,现在的轨交安检无法让他满意,“现在除非是那种很大很大的袋子必须要过安检,背的包小几乎都不要过(安检);就算是要开包检查,就看一眼,能看得出包里有什么危险品吗?”
程维明等代表呼吁,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对于轨交安检的规定应该更为强硬,比如可以不让拒绝安检的乘客进站;乘客如果带了违禁品乘车进站,那前端没有检出的安检人员也要受到一定处罚等内容。
代表建议二
冒用假证逃票应加重处罚
“对于逃票行为,要有一个界定。”钱天信代表提出,有了界定,才能对不同程度的逃票行为予以分级处理。第一个层面应该是对无票的乘客,那肯定是要补收票款的,随后是对这种套票行为的处罚,就是处以5倍以下的票款罚款。
对于冒用、伪造证件乘车的,钱天信认为处罚可以加重。在他看来,要杜绝这样的现象,应该两头都处罚,原本的持卡人要接受处罚。“同时现在按照最高票价10倍票款处罚冒用者,我也认为太少了,应该加重。”
但也有代表提出,考虑到可能花费大量人力成本,乘客逃票行为是否需与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值得商榷,市人大代表尹邦奇就建议说:“不一定要记入诚信档案。”
代表建议三
自行车通行权不应被忽视
《条例(修订草案)》指出,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对此,市人大代表朱如安反对说:“上海市民有自行车出行的传统。倡导绿色出行,自行车应该享有和机动车同等的通行权。交通规划不应过于倾向机动车,而忽视了自行车,甚至堵死自行车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