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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入狱不思悔改 再次盗窃三落法网

2015-05-20 14:52:48 来源:商洛之窗

   商洛之窗讯(郭靖 刘凯)庞某是刑满释放人员,多次流窜于丹凤、西安作案。曾因犯盗窃罪二次入狱,第二次刑满释放后不足八个月又重操旧业,近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庞某提起公诉。

  2013年11月29日14时许,被告人庞某送母亲到丹凤县商镇桃园村“王某诊所”就诊期间,趁人不备,盗走王某某放在诊所过道床上的黑色塑胶袋,袋中装有一部白色华为G610S智能手机,一个红色钱包,钱包中有4张共计1800元购物卡和300元现金。经丹凤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白色华为G610S智能手机价值为1214元。经查明:被告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31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此案呼吁广大人们:能真正的领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应向以丹凤县张丹英同志为代表的全国劳模学习,崇尚劳动、热爱劳动,通过自己辛勤的双手为自己、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人生价值。同时认识到自由是重要的也是有限度的,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编辑:刘 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