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增军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汪锳)4月19日,商洛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增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金祥,副主任高中荣、罗均让、赵振开、张卫斌和秘书长郑永成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荣珠列席并作表态发言。市政协副主席王厚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丹江流域治理的议案办理意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制度的修订意见。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魏增军在审议中指出,为了促进《残疾人保障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一要深入宣传《残疾人保障法》,进一步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宣传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和责任感,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二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整体规划,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依法落实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三要加大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落实好扶残助残的各项政策,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四要将发展残疾人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联系顺畅、沟通有效、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把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其他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魏增军指出,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讲究方式方法,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提高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质量,紧紧围绕当前检察机关工作的主要任务,突出法律监督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重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活动,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大对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手段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创新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法律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办案监督,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自侦案件的办案监督,规范办案监督程序,完善检务督察、检务公开和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
杨金祥就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我市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讲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