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汪锳 实习生 卢玉芝) 7月6日,市政府召开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分析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市长杨冠军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不断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确保广大业主安居乐业、生活幸福,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座谈会上,市住建局介绍了全市物业管理情况及中省有关政策法规,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开发企业代表就物业管理执行情况、业主委员会运行情况及物业管理费收缴等问题作了交流发言,并就如何搞好物业管理服务、促进物业管理良性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杨冠军详细听取汇报和发言后指出,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有效改善了广大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和推动了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但是,由于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物业管理矛盾也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不分、物业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低、市场主体发育不充分,以及“老、旧、散”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维护管理问题突出。这些问题既有历史形成的建设不配套、功能不齐全等遗留问题,也有相关企业和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配套政策尚未到位与管理缺乏有力手段、建设和管理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等问题。
杨冠军强调,物业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必然产物,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安居乐业,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管理模式,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创优服务,促进全市物业管理步入规范化。要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物业接管监督制度,严格物业验收程序,坚决防止建管脱节;加强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增强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理解和参与意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物业管理办法,加快物业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理顺物业公司与供水、供电、供热单位费用的收缴关系,明确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严格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立权责明确的长效机制。物业公司要加强自身建设,开展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服务素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努力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业主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积极监督并参与物业管理工作,及时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广大业主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把对物业企业的服务、监督和指导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