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汪锳 实习生 李美妮) 8月15日,市长杨冠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定《商洛市财源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全市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等事项。
《商洛市财源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对财源建设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范围、奖励依据、奖励标准、奖励资金使用和组织实施工作作了具体规定。会议要求,财源建设奖励资金的设立、安排、使用和管理要坚持“宏观导向、突出重点、规范透明、注重实绩”的原则,体现市委、市政府做大做强骨干财源、实现财政增收的总体要求,突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线,促进经济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要突出重点,对优化财源结构作用显著、产品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强,且入库税收量大的纳税企业(项目)和财政收入增幅较大的县区给予奖励。奖励对象的确定要规范透明,公开、公正、公平。要加强对县区、企业、项目主管部门财源建设绩效的综合考评,注重工作实绩,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最大效能。
在听取了全省预算公开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后,会议指出,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条件,是有效监督行政权力和预防行政腐败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省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公开财政预决算,积极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准备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负责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各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要严格预算约束,强化财务管理,研究制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财政支出的管理办法,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编制、购置和运行费用的管理,严格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各级各部门要以“三公”支出公开为契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自我监督,节约财政支出。同时要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全面地编制单位财务决算,为“三公”支出公开打好基础。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商洛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