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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并原则通过《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2012-09-18 08:22:21 来源:

  本网讯 (记者 汪瑛)9月17日,市长杨冠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商洛市企业自用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对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区域经济实力增强为目标,按照区域化布局、特色化开发、产业化推动、园区化承载、品牌化营销的发展思路,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化跨越发展。争取到2016年,全市农民人均从事产业化经营收入超过3000元,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100个,建立10个特色产品基地、10个县域主导产业基地、5个市级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100个。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农业”理念,切实把握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要依据区域特色和产业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板块,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思路,重点扶持产业关联度高、成长性好、带动增收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农产品循环加工生产技术,实施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强化基地建设,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加速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加大品牌整合力度,推动同类品牌向优势品牌集聚,加快优势品牌向知名品牌迈进,争创一批省级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支持企业、合作社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开发,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社协作共建,领办企业。同时要持续加大财政扶持,设立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市场主体发展、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品牌创建等,并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

  会议强调,制定《商洛市企业自用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对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优化配置城市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科学制定用地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已有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盘活存量土地;坚持依法依规和市场运作原则,统一规划协调,探索多种投资开发模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开发改造企业已有的建设用地;充分调动土地使用权人、开发投资者和落户企业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共赢。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荐的全国广播电视电影系统先进集体、省高速公路建设先进单位、西商高速公路征迁安置环境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