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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规范表彰奖励和特色产品认定管理等工作

2013-05-28 15:12:41 来源:

  商洛日报讯 (记者 王尚锋 实习生 张 鹏)5月27日,市长陈俊主持召开2013年第九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商洛市表彰奖励暂行办法》和《商洛市特色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表彰奖励工作要充分发挥激励、引导、示范作用,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坚持从严把关、总量控制、注重效果;坚持群众推荐、基层评议、层层把关、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要尽可能减少表彰奖励的数量,严禁擅自设立表彰奖励项目或随意扩大表彰奖励范围和规模,坚决杜绝相同或相近的表彰奖励项目重复设置,不断提高表彰奖励工作的质量。市直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确保表彰奖励工作健康、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名牌建设,提高我市企业产品质量,积极争创商洛市特色产品。要以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好的产品,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产品,商洛地域特色产品,绿色、环保、节能、生态旅游服务和循环经济发展产品为重点,稳步推进特色产品的培育和发展。要严格特色产品申请基本条件,申报、认定程序及认定原则,加强特色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要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提高我市特色产品知名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