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辖14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48个行政村1007个村民小组,6个社区居委会39个居民小组,总人口3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3万人,占总人口的83%,是一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国家级贫困县。截至今年8月底,全县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978户10296人、城市低保2512户5463人,分别占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的4%、11%;五保对象4105人,其中集中供养986人,集中供养率达24%;城乡医疗救助2035人;临时救助1103人。
近两年来,该县社会救助工作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以城乡困难群众为主要救助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特别是去年7月,有关媒体在网络上报道该县庙沟镇落实农村低保政策不到位,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给该县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后,全县上下痛定思痛,变压力为动力,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刻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根源,确定了“宣传——政策清、规范——程序明、严格——对象准、参与——群众认、留档——媒体信、正确——党放心”的工作目标,从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规范操作、落实责任四个方面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整治农村低保。去年7月份后,利用了近半年的时间,采取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夯实责任、问题销号、典型带动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对农村低保进行了专项整治,彻底扭转了农村低保管理粗放的工作局面,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全县共查处涉及违规资金335万元;取消干部家属、富裕户享受低保153户615人;清理“人情保”“关系保”171户702人;清理死亡人员41人;立案查处低保违规案件38起,涉案人员98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
做好制度衔接,提升医疗救助效率。从今年1月份起,城乡医疗救助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对象、标准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了与新农合、居民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的政策衔接以及医疗救助资金的“一站式”结算服务,大大提高了大病救助的时效性和可及性,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全年医疗救助共计1502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136万元。
制定出台政策,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年初,为了更好地解决群众救急难问题,对临时救助工作再次做了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镇安县民政局关于统一全县临时救助标准的补充通知》,将救助对象分为7个类别,根据每个类别的困难程度,确定了7个救助标准,即:家庭成员中有危重疾病住院治疗,享受各种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数额在3万元以上,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救助;家庭成员中有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或者暂时无法找到具体责任人,导致受害者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5000元救助;因发生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5000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期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救助;其他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救助;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次性给予300元至500元救助,用于安排临时食宿、协助返回等基本费用;县政府做出处理决定的,按决定意见办理。根据急难严重程度,制定了“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两种救助程序。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使临时救助工作更具操作性,确保做到了有的施救、分类施救、急难快救。全年,临时救助3505人次,发放资金72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