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张福秦 韩肇忠) 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全国100家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山阳县人民法院作为我省3家单位之一榜上有名。这是该院继荣立集体一等功之后荣获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山阳县法院努力创新党建工作,他们充分发挥党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坚持“六带头”,即带头恪尽职守,带头勤奋学习,带头发挥民主,带头维护团结,带头清正廉洁,带头求真务实,以自身实际行动感召全院干警,形成了一个思想正派、作风民主、工作和谐、战斗力强、富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的领导核心,赢得了全院干警信赖。
他们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该院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坚持用丰富的司法活动创新组织生活,法官工作在哪里、审判活动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融入中心并延伸到哪里,并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中,使党组织成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坚强堡垒。在思想建设上注重育好人,在组织建设上注重用好人,在作风建设上注重管好人,在廉政建设上注重护好人。
该院在党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他们不断探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进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争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排头兵。
该院始终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形式,使党建工作成为法院工作的“推进器”。他们先后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还开展了“党员示范岗”、“党员干警谈心互助”等活动。
另外,该院重视党建工作的硬件投入,在法院办公大楼建立党建宣传阵地,设立党员干警学习活动场所。他们先后建起了法院集体荣誉室、图书室、健身房、机关党建活动室,为党员干警学习、活动提供了阵地。为了确保活动效果,他们还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他们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党建工作检查评比”等八项制度。
该院通过富有特色的党建工作,有力地助推各项工作,其中,刑事审判实现连续10年结案率10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2010年调撤率达79.77%。该院连续6年被商洛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商洛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8年以来,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审判“五进”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十多项荣誉,被团省委和省关工委分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12月,被省法院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2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先进集体”。先后有15名党员干警受到省、市、县的表彰,郊区法庭副庭长、共产党员游家国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