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冯高宽 杨丹军 周文治)丹凤县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纪检干部存在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
丹凤县纪委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尝试实行垂直管理的办法,促使纪检干部独立行使监督权,大胆履职。县纪委结合机构改革,争取县委支持,将县直政府部门派驻纪检组由原来的10个增加到27个,派驻监察室由原来的8个增加到25个。在公安、教育等大部门设立了纪工委,作为县纪委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在16个镇党委除设立专职纪委书记外,为每个镇设立监察室主任1名,纪检干部1至2名。同时,向四大区域建设和重点项目管理处派驻监督检查组。县纪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各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干部均不占所在部门编制,任免、使用、调配、考核权均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协调,其工作直接对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县纪委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年初与各派驻机构签订个性化目标责任状,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情况,指导和推动工作开展。同时,建立派驻机构协作区办案制度,由联系部门的县纪委常委牵头,组织对派驻单位的案件调查处理,以避免部门干扰。重视干部考核和任用,将衡量派驻机构干部考核的评分权由过去的所在部门“说了算”变为纪委主导。对派驻纪检干部任用,由县纪委商组织部提名,共同考察。县纪委还注重对派驻干部的业务培训,采取安排基层新任纪检干部轮流到县纪委跟班学习、选派干部外出参加培训的办法,努力提高他们的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