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安县委积极推行县委常委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通过领导示范、抓点带面,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该县把县委常委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明确要求每名县委常委至少包抓2个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即:每名县委常委在联系点每年至少抓1个创新性的亮点工作,对联系点党员干部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至少解决1个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解决重点问题。县委常委要将包抓联系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考虑,系统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记实手册》,年终上报市纪委接受集中研判。同时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包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制度,每名科级领导干部包抓1-2个示范点,加强协调指导,强化示范带动,使全县上下形成党委领导、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镇安县纪委 刘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