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王新雄)洛南县石门法庭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审判工作“五进”,依托法官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上访缠诉八年之久的案件。
2003年5月,石门镇黄龙铺村八组村民李俊才、陈彩风、李正堂、王玉珍、任义起诉被告洛南县石门镇黄龙铺村村民委员会和被告陕西秦岭钼业公司洛南县分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告提出,1998年黄龙铺村民委员会进行“五荒”拍卖,上列五原告以1350元的价格拍得位于黄龙铺村大石沟的10亩毛栗坡50年的经营权,双方签订了使用权流转合同书。1998年5月27日洛南县政府颁发了“五慌”资源治理开发使用证。2006年被告陕西秦岭钼业公司因开矿修路需占用该坡地,在原告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二被告之间达成协议,占用原告方坡地面积2.09亩,每年补偿2926元,后五原告经多方交涉后从被告黄龙铺村委会领取了两年的补偿款。但从2008年后被告黄龙铺村委会以当初拍卖没有公开,系人为暗箱操作等,属无效合同等为由没有再给付该补偿款。五原告即到镇政府,县政府,林业局等多个部门上访要求处理,黄龙铺村委会和石门镇政府等先后多次处理无果。现五原告起诉要求确认占用坡地面积2.09亩使用权系五原告所有、要求被告村委会返还2008年至2012年的补偿款14630元及利息、同时要求往后的36年补偿款由被告秦岭钼业公司直接支付给五原告。
案件在审理中被告村委会先是扬言开庭时要带几百村民到法庭闹事,如果败诉要把法庭砸了,把这个官司打到北京。后又提出要打行政官司,撤销合同和县政府发的使用证。为此,五原告撤诉。撤诉后村委会却没有起诉行政官司。2004年五月,五原告即到法庭以法庭和村委会合伙欺骗其为由哄闹,经耐心细致作工作,庭长承诺这个事情一定要管到底,为大家主持公道,才平息了事态。法庭考虑案情比较复杂,难以下判,且判后不可能息诉罢访,因此决定先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考虑到五原告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年人,行动不便,因此,法庭先后多次去所在村沟通协商并提出多个方案,但都没有达成协议,直至七月五原告以调解没有结果为由情绪激动,要求正式立案,于是我们及时立案进行办理。由于本案时间跨度长,当事人众多,案情复杂,在当地争议大、响极大,关系复杂,涉及几任村干部,稍不留神极易引起群起性事件。为此法庭多次研究办案方向,拓展思路,寻找突破点,先后十余次与两个陪审员去当地了解情况,从多个层面进行协调,把各方的矛盾和意见进行梳理、归纳,分头有针对性的进行化解。经过大量的情理、法规引导,最终多方的意见趋于统一。于是我们及时把握时机,8月21日王新雄庭长带领法庭同志和人民陪审员来到黄龙村法官工作室,先是分头做工作统一意见,经过反复多次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大家的真情感动下,经过六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意见统一达成协议。即五原告与被告黄龙铺村村民委员会解除1998年5月28日双方订立的“五荒”资源使用权流转合同,荒坡使用权归被告黄龙铺村委会所有;由被告黄龙铺村委会一次性补偿五原告人民币50000元的协议。当庭长宣读完协议笔录后,在场的三方当事人及几十名群众不约而同的鼓掌祝贺,八十三岁高龄的原告李俊才泣不成声的说我以为我有生之年看不到结果了,没想到法庭的同志这么认真负责,为老百姓办事实,不然我们可能死不瞑目。离开的时候很多人拉着同志们的手叫去他们家吃饭,好不容易才与几方当事人告别上车返回。
一起纠缠八年之久、争议很大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了。当同志们饿着肚子,冒着大雨回到法庭时已是夜幕降临,但是大家的心情非常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