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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创新“三位一体”党风廉政建设机制

镇安创新“三位一体”党风廉政建设机制

2014-11-25 09:02:36

  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 (显根 风军 泽博)11月24日,镇安县委组织县级领导、各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以及县直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对永乐镇、云盖寺镇、和坪村、岩湾村、水务局等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示范点建设进行观摩,现场查看案件办理、制度建设、案卷归档等情况。这是该县全面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缩影。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波说:“今年以来,县委进一步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开关’‘牛鼻子’,新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该县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落实办法》,同步制定了考核办法。通过实施“抓住三级网络、抓牢三类主体、抓好三个步骤”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坚持抓好“明责”“定责”“亮责”三项重点工作,分别为县、镇、村三级组织列出“两个责任”清单,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班子集体都能对号入座、明晰责任,使各级组织领导干部明白“我该干什么”的问题。通过抓领导示范、检查考核、监督评议三项推进措施,分别建立党委、纪委两套工作台账,为各级组织班子成员配备“两个责任”工作记实手册,做好工作推进痕迹化管理,并按季度进行公示,使各级组织领导干部清楚“我该怎么干”的问题。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一责三问、一情三处”,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当事人,核查涉案单位的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镇或部门,实行问责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党组织及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分别按情节给予三项制度、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使各级组织领导成员牢记“我该负啥责”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110件次,立查违纪违法案件94件,结案86件,处分1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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