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局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征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统筹协调、一抓到底;征管、税政、信息和评估等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工作落实。二是健全相关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和合作考核机制,协调处理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落实《规范》的推动作用。三是统筹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积极搭建国地税合作信息平台,依托税务专网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和处理。四是细化合作事项,理顺工作流程。实现与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五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国地税合作不断走向深入,为早日实现税收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