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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工商局五项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柞水县工商局五项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2015-07-20 10:44:53

来源:商洛之窗

    商洛之窗讯(李德林)近年来,柞水县工商局把加强流通领域野生动物保护作为保护县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采取定点宣传、媒体宣传、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县电视台、广场大屏幕、LED显示屏等媒介上发布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广告25起,提醒广大消费者“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在社会上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严把准入关口,规范经营资质。一方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大对无照、无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查处力度,对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行为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另一方面结合国、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先后出台了《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措施,进一步简化工商登记程序、提升注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依法合规驯养、繁育、经营野生动物的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去年以来,新增养殖业市场主体158户。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市场网格化监管机制,把全县划分为十个监管网格,每个监管网格指派2名监管人员,按照总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管网格、每个监管人员,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日常监管巡查中都有人抓、有人管。
  四是突出重点市场,强化专项整治。以营盘、曹坪、红岩寺、柴庄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集市和县内主要餐馆、农家乐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禁未依法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内销售野生动物,严禁餐饮经营者将“野味”、“山珍野味”作为菜单内容,严禁市场主体发布含有经销野生保护动物内容的商业广告。近年同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7次,查处违法案件26起。
  五是建立举报网络,强化社会监督。升级改造县12315指挥中心,在全县13个乡镇建立了消费者分会、81个行政村建立了消费者投诉举报站,实现了投诉举报网络县、镇、村三级全覆盖。开通了野生动物保护投诉举报热线,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对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近来年,通过群众举报发现违法线索15起,均分流至主管部门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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