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吴宏 李军强)日前,镇安县国税局与镇安县人民检察院达成共识,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此项联系制度的建立是镇安国税局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税检双方着力构建镇安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进入新阶段。
联系制度由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和镇安县国家税务局共同制定,检税双方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和工作联络机制。小组的领导机构和小组成员由检税双方抽调专人组成。镇安县检察院还将镇安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县预防职务犯罪的总体规划,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预防警示教育。该联系制度的建立,使税务干部更加明晰罪与非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正确履行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不断增强税务干部抵御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税收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风险不断加大。为了适应新的税收工作环境,教育引导税务干部廉洁从税,秉公执法,县局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做了大量有益尝试,以期缓解干部心理压力,降低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