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干部职工休假权利,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区委农工部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是统筹安排,科学计划。为了预防干部职工集中扎堆休假,影响工作正常运转,区委农工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各股室承担工作的轻重缓急做出统筹安排,合理安排干部职工轮流休假,制定干部职工休假计划表,在落实干部年休假时,既保证干部职工享受年休假,又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坚持工作优先、应休尽休的原则,要求单位在年度内原则上都必须安排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休假,休假天数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保证工作人员应休尽休。
三是严格程序,建立台账。该部规定主要领导正式休假要向区委领导报告;领导班子成员正式休假时要提前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安排好所分管股室的各项工作;其他人员在正式休假时要提前向分管领导报告,股室负责人要安排好负责的相关工作。工作人员休假前,要做好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审批(申报)表》,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享受假期;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以旷工处理。机关办公室负责建立工作人员年休假专门工作台账,动态记录每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情况,并在年底予以公示。
四是严肃纪律,文明休假。为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休假、健康休假和文明休假,该部要求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要严守安全底线,严禁醉驾酒驾,严禁参与赌博、宗教迷信等非法活动,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接到单位通知应立即停止休假,回到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