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的全面实施是党和国家在农村推行的一项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惠农政策,胜似一汪甘甜的清泉滋润着人们的心田,实施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在农村的落实。
今年以来,闫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项目工程的申报和验收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项目工程的申报和验收实施办法,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农牧、林业、水务为成员的闫村镇项目工程申报和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所具体负责办公。具体是:1、由项目村拿出具体实施设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提出,交村民代表讨论通过;2、由村委会具体负责书写项目申请报告上报镇研究通过后,由镇项目工程申报和验收领导小组实地考察、丈量、规划、设计后,由镇研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收到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批准文件后,由镇村两级负责招标确定工程实施单位(人),由中标单位(人)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4、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实施村先进行初验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再向镇项目工程申报和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书面申请,由镇和项目投资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按照报账要求进行报账并扣除工程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由施工单位(人)向镇项目工程申报和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验申请,经镇项目工程申报和验收领导小组复验合格后,退还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南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