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围绕“生态最优、区域最美、人居最佳、产业最强”的要求,按照“创建花园城市、打造特色集镇、建设最美乡村”的目标,采取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办法,强力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
一是领导责任“实”。明确3个管理处责任,划片包干,全力推进。包抓棚改项目县级领导实行“七包”责任制(包协调指导、包房屋征收、包建设进度、包工程质量、包施工安全、包回迁安置、包信访维稳),全程包抓,一包到底。抽调了一批素质过硬、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的镇(办)部门、项目区村组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等人员充实到各项目管理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二是宣传动员“广”。召开村组会、群众会,逐户发放宣传单,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棚改政策家喻户晓。先后组织项目区干部、群众代表外出学习棚改先进经验,增强对棚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邀请在外工作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方面专家、学者、离退休老干部参与到棚改工作中,深入居民家庭宣传棚改政策,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舆情、了解社会动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把握好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思路、方法,引导群众参与支持。
三是政策标准“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民主、阳光搬迁,严格执行政策,让搬迁户明白、放心搬迁。健全资料,一户一档,按照谁丈量,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位,一个标准赔到位。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举报就查,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把这一惠民政策办好办实。严厉打击违章乱建行为,坚决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全力维护棚改秩序。
四是拆迁安置“妥”。积极协调公租房,搭建简易房,保障拆迁群众正常生活。严格程序和标准,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选择切合实际的建设方案,完善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新建的回迁房宜居、宜商、宜游,让搬迁户通过棚改过上体面的生活。
五是部门配合“紧”。县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及时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县政府法制办、县棚改办加强对棚改工作的政策指导,县财政部门加强棚改资金监管,确保拆迁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县电力、供水、通讯等部门扎实做好线路迁改等工作。县公安、信访、司法、检察院、法院、市监等部门加强各类矛盾的排查和梳理,严厉打击违建和影响拆迁的违法行为,做到了“阳光征迁、依法征迁、和谐征迁”,为棚改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是督查考核“严”。将棚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考核奖惩,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树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周通报、半月评比、月考核,对工作先进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通报曝光。对在棚改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张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