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运行6个月以来,我局坚持做到“四结合”,推行征管规范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一是落实征管规范与依法行政相结合。确保各税源管理单位严格按照税收法定程序进行规范执法,减少税收执法风险。二是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国地税合作规范》与《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相结合。办税服务厅在落实征管规范工作事宜的同时,加强国地税合作,进一步优化办税窗口操作流程,精简办税报送材料,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三是落实征管规范与实际业务相结合。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税收业务处理事项的通知》,加强对各税源管理单位主要办税业务的指导,及时收集和研究解决推进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是落实征管规范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按照省局要求制定和细化绩效考评指标,对机关各股室协同推进该项工作以及各税源管理单位落实情况实施分档考评。